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要點(青創貸款) 創業貸款對象為依法辦理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或立案未滿五年之事業,且負責人需年滿18至45歲,貸款額度開辦費用最高200萬元、週轉性支出最高400萬元、資本性支出最高1,200萬元;另對於本項貸款金額100萬元以下的融資案,將以從優、從簡、從速三大原則,提供融資優惠措施包括:前 5 年利息補貼、信保基金最高 10 成保證、以表格勾選申請方式取代計畫書並提供單一窗口諮詢等。(109年8月1日至111年3月31日向承貸金融機構提出貸款申請且符合補貼規定者,提供利息補貼)
青創貸款申請人應填具創業貸款計畫書及檢具相關文件向承貸金融機構(國內各公民營金融機構)提出申請,由承貸金融機構依一般審核程序核貸之。
申請文件:
1.負責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所營事業設立登記或立案登記之證明文件
3.參與政府創業輔導相關課程或活動之證明文件
4.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切結書
5.其他金融機構指定書件
網站:https://www.sme.gov.tw/article-tw-2570-4238
主辦單位: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