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22-1,你申報了嗎?⚠️

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是公司負責人最容易忘記的「法定申報月」!

公司法第22條之1規定:公司必須每年定期將「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超過10%的股東」名單,以電子方式申報至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平臺。變動後15天內也要補報,否則最高可罰30萬元!

誰一定要申報?

– 有限公司 及 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

– 持有已發行股份或資本總額10%以上之股東

 

要申報哪些資料?

– 姓名/名稱、國籍

– 出生年月日/設立登記日期

– 身分證明文件號碼

– 持股數或出資額

– 其他主管機關指定事項

申報平台(超簡單3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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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登入經濟部商業司帳號
  2. 勾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10%以上股東
  3. 上傳最新資料並送出(全程免費)

為什麼現在就做?

✅ 避免被主管機關主動稽查罰款

✅ 讓公司資訊公開透明,提升信譽

✅ 僅需每年花10分鐘,卻能省下數萬元風險

小提醒

– 2026年申報期間:3月1日~3月31日

– 忘記申報=直接開罰,千萬別等到4月才慌!

公司法22-1不是選擇題,是必答題!

現在就打開連結檢查你的公司是否已申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