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號登記在桃園市,要注意公共意外責任險規定!
許多創業者在桃園市申請公司或商業(行號)登記時,常忽略一項重要規定:部分特定行業在申請設立登記時,必須一併檢附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險單。
若未事先投保並備妥相關文件,可能影響登記案件的審核進度。
📌 哪些行業必須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依據《桃園市公共營業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自治條例》規定,下列公共營業場所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娛樂及特種行業
- 特種咖啡茶室業
- 歌廳業
- 舞廳業
- 舞場業
- 酒家業
- 酒吧業
- 夜店業
美容及健康服務業
- 瘦身美容業
- 美容美髮服務業
- 飲酒店業
- 傳統整復推拿業
- 按摩業
休閒娛樂場所
- 遊樂園業
- 視聽歌唱業(KTV)
- 資訊休閒業
- 錄影節目帶播映業
- 理髮業
- 三溫暖業
- 一般浴室業
教育及運動場所
- 電影片映演業
- 短期補習班業
- 撞球場
- 健身中心
- 保齡球館
特定規模餐飲及零售場所
- 餐飲場所總樓地板面積達 200 平方公尺以上
- 商場(店)或百貨公司總樓地板面積達 500 平方公尺以上
其他經桃園市政府指定之場所
📄 申請設立時需檢附什麼?
若經營上述行業,於申請公司或商業登記時,應檢附:
✔ 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險單
建議於送件前先向保險公司完成投保,以免影響設立進度。
⚠️ 哪些情況可以免附保險單?
雖然營業項目相同,但部分情況可免附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險單:
美容及傳統整復相關
以下業別免附:
- 美髮
- 美甲
- 美睫
- 新娘秘書
- 國術館
運動場館類
若非下列場所:
- 撞球場
- 健身中心
- 保齡球館
則可免附保險單。
餐飲業
營業場所樓地板面積未達 200 平方公尺者:
- F501060 餐館業
- F501030 飲料店業
- F501990 其他餐飲業
可免附保險單。
零售業
營業場所樓地板面積未達 500 平方公尺者:
- F399990 其他綜合零售業
- F301010 百貨公司業
- F301020 超級市場業
可免附保險單。
📌 小結
桃園市公司或行號設立時,除了確認營業項目及地址是否合法外,也應特別留意是否屬於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的行業。
建議在申請設立前先確認:
✔ 是否屬於強制投保行業
✔ 營業場所面積是否達到法定標準
✔ 是否需於送件時檢附保險單
事前確認相關規定,可以避免補件或延誤設立時程,讓創業準備更加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