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餘留在口袋 vs 留在公司帳上,稅務差在哪?

 

一、什麼是未分配盈餘稅?

未分配盈餘稅正式名稱為「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規定於《所得稅法》第66條之9。簡單來說,公司當年度賺的錢如果沒有分配給股東(如發放股利),而是保留在公司帳上,就必須就這筆「未分配」的盈餘額外加徵一筆稅。

現行稅率:5%(自107年度起適用;87年度至106年度間為10%)

 

二、為什麼會有這個稅?

這個制度的用意是鼓勵公司將盈餘分配給股東,避免公司長期保留大量盈餘不分配、規避股東的個人所得稅。因為股利分配後,股東需要繳納綜合所得稅;如果公司一直不分配,等於變相延後(甚至規避)稅負,因此政府針對「未分配」的部分額外加徵所得稅。

 

三、未分配盈餘怎麼計算?

未分配盈餘的計算基準,是公司當年度依《商業會計法》、《證券交易法》或其他法律規定編製財務報告所得出的稅後淨利,加計稅後淨利以外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的純益項目,再減除以下項目後的餘額:

  • 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及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次一年度虧損
  • 已由當年度盈餘分配的股利或盈餘
  • 其他法定減除項目(如依產業創新條例規定用於實質投資的部分等)

     特別提醒:即使計算出來的未分配盈餘為零或負數,公司仍須依規定期限辦理申報,不能因為金額不用繳稅就不申報。

 

四、什麼時候要申報?

  • 曆年制公司: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與營所稅結算申報同期辦理)
  • 特殊會計年度公司:於年度結束後第5個月內的1個月內申報

逾期申報將面臨相關罰則,建議提前準備相關財務資料,避免錯過期限。

 

五、企業可以怎麼因應?

  • 提前規劃股利政策:在合理範圍內適度分配股利,可降低未分配盈餘稅負擔,但仍須衡量公司資金需求與股東稅負。
  • 善用實質投資減除:符合產業創新條例規定,將未分配盈餘用於特定實質投資,可列為減除項目。
  • 留意會計政策變動的影響:會計準則變動可能影響當年度未分配盈餘的計算基礎,建議與會計師確認申報細節。

 

📢誠謹會計師事務所小提醒

未分配盈餘稅的計算涉及財務報表細節與多項法定減除規定,實務上容易因認知落差產生申報疏漏。建議企業於每年結算申報前,及早與會計師討論公司當年度的盈餘分配規劃,兼顧資金運用彈性與稅務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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