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遊戲寶物商稅務議題

現代人幾乎或多或少都有玩過線上遊戲,並且疫情的影響又加速了此一「宅經濟」的成長,根據2021年台灣電腦公會(TCA)報告指出,台灣的遊戲人口數達到1,500萬人口,可見其經濟規模。而在網路遊戲中常會有需付費的部分,如購買虛擬寶物或虛擬遊戲幣,那如果我在網路上販賣這些虛寶,是否有稅務上的風險呢?又有那些事情須注意呢?

  • 是否有營業稅問題

隨著網路交易的盛行,財政部發布許多相關的新聞稿及函釋來說明,其中提到只要個人透過8591寶物交易網、i7391輕鬆交易網、cucu91寶物交易網等網路交易平台,銷售虛擬寶物、虛擬遊戲貨幣取得代價者,皆會被認定為銷售勞務行為,屬於營業稅的課稅範圍,需依法繳納營業稅。

至於線上遊戲寶物商之稅籍登記及營業稅起徵點的門檻,根據財政部的標準,每月銷售勞務銷售額達4萬元者需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寶物商須注意每月銷售額是否有超過該金額,以避免受罰。至於每月銷售額的計算方式,根據台財稅字第10904512340號令規定,從原本最近6個月的銷售額平均改為只要當月銷售額達到該門檻,就必須辦理稅籍登記。

此外,寶物商是否需開立發票給買方呢?根據使用統一發票之銷售額標準規定,已辦理稅籍登記之網路賣家,如每月銷售額未達新台幣20萬元,屬於小規模營業人,免開立統一發票,並於每季由稽徵機關查定課稅後由寶物商繳交應納稅額即可;若每月銷售額超過20萬元者,則須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以避免受罰。

  • 營業稅銷售額與進項稅額問題

這時可能就會有人問說:如果我向大量的零星玩家購買遊戲幣或虛寶,再將其賣出以賺取差價,此時營業稅的銷售額為多少?是否有可以扣減進項稅額(若為小規模營業人則可就進項稅額的10%扣減查定稅額)?就目前的實務來看,會將您出售的金額認定為銷售額,然而在進項稅額方面就有比較爭議的問題。由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乃是採取嚴格的憑證主義,即使有實際的進貨事實發生,只要無法提示法定要求的相關證明憑證,便不能扣抵進項,而寶物商的進貨對象若是這些沒有開立發票義務的一般玩家,這些寶物商幾乎無法扣抵進項稅額而且還必須以出售給他人的金額計算營業稅額。因此建議若網路遊戲寶物商業者經手的金額較大,最好找能開立發票的對象或諮詢事務所應該如何處理以避免被課徵較大的稅額(如向國稅局提出專案申請等)。

  • 是否有所得稅問題

當您銷售這些虛擬寶物或虛擬遊戲幣並有賺到錢時,除了營業稅的問題外,也會有所得稅的問題,而根據您的身分不同會有營利事業所得稅或個人綜合所得稅的問題。

  1. 當您是營利事業時,此種收入會併入到您的營利事業所得額當中一併課稅,至於相關的成本費用也可以扣除,並以稅率20%計算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2. 當您是個人時且沒有進銷貨頻繁的事實發生,此種收入會被認定為綜合所得稅中營利所得裡的一時貿易所得,而根據所得稅法、施行細則以及財政部的解釋函令規定,個人因買賣商品而取得之盈餘,如無法舉證實際發生之成本及費用,得以按銷貨收入的6%併入綜合所得額中。當然若您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高於94%並且可以提示相關證明時,也可以核實認定。

然而若您沒有申報所得稅(通常在漏報營業稅的同時也會漏報所得稅),一但被國稅局抓到,便會依據同業利潤標準來計算您的利潤,因此在從事此類交易時,除了檢查是否有營業稅的問題外,也需注意是否有申報所得稅,以避免被處以高額的罰鍰。

  • 常見案例平台手續費

這些稅務問題好複雜哦,我想請人協助處理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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