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開業型態怎選?
A1:
公司與商業的不同之處有:
公司:
1. 無論資本額多少,都需要會計師簽證資本額報告書。
2. 具備獨立法人格。
3. 股東以出資額為負「有限責任」 。
4. 必須開立統一發票。
商業:
1. 資本額在 25 萬以下不用會計師簽證。
2. 出資人、合夥人負「無限責任」 。
3. 商業營利事業所得將會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可能影響個人所得稅級距。
4. 可以申請免用統一發票。
另外要留意,如果要設立公司,公司組織有分為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股東最少 1 人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最少 2 人,並且需要最少一位董事長,一位監察人。
Q2:公司怎麼成立?
A2:
公司設立流程說明如下:
1. 經濟部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預查登記,辦理時間約 2-3 個工作天
2. 臺北市政府都發局、建管處公司登記地址預先審查申請(僅在臺北市登記的公司、商業才需要申請),辦理時間約 7 個工作天
3. 公司登記文件製作及會計師資本額查核簽證,辦理時間約 2-3 個工作天
3. 公司所在地主管機關公司設立登記申請,辦理時間約 7-14 個工作天
4. 國稅局營業人稅籍設立登記申請,辦理時間約 14 個工作天
5. 國稅局營業人報到與申請購票證,辦理時間約 1 天
Q3:商業怎麼成立?
A3:
1. 商業登記所在地縣市政府申請商業名稱及所營事業預查登記,辦理時間約 2-3 個工作天
2. 臺北市政府都發局、建管處公司登記地址預先審查申請(僅在臺北市登記的公司、商業才需要申請),辦理時間約 7 個工作天
3. 商業登記所在地主管機關辦理設立登記申請,辦理時間約 7-14 個工作天
4. 國稅局營業人稅籍設立登記申請(如申請免用統一發票,需要一起申請),辦理時間約 14 個工作天
5. 國稅局營業人報到與申請購票證或領取免用統一發票貼紙,辦理時間約 1 天
Q4:名字怎麼取?
A4:
公司名稱及商業名稱建議取名至少三個中文名稱,避免重複取名的問題。
「地區名、新、好、老、大、小、真、正、原、純、真正、純正、正港、正統」這些字樣,會視為同一個名稱。
舉例:
誠謹有限公司、新誠謹有限公司、台灣誠謹有限公司這三個名稱會視為同一個。
決定好名稱及營業項目後,就可以到經濟部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申請預查保留,取得核定書。
經濟部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網站
https://onestop.nat.gov.tw/noss/index/welcome/landing-page/info.do
Q5:名稱會撞名嗎?
A5:
可以到以下網站查詢商業名稱暨所營事業預查輔助查詢(請點選登記地址所在地的縣市政府)
https://serv.gcis.nat.gov.tw/moeadsBF/bms/bmsNameSearchListAction.do?method=first&agencyCode=allbf&showGcisLocation=true&showBusi=true&showFact=false
公司名稱暨所營事業預查輔助查詢
https://serv.gcis.nat.gov.tw/pub/cmpy/nameSearchListAction.do
如果查出來的名稱很多,建議重新想一個新的名稱。
Q6:登記項目怎麼選?
A6:
可以透過經濟部的營業項目代碼檢索系統,依照實際的經營業務進行項目挑選。要留意的是,如果營業項目的數字尾號為「1」 ,是特殊許可項目,需要額外向其他機關申請許可執照才可以登記。
如: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某些營業項目數字尾號雖然為「0」 ,但仍是特殊許可業務喔!不過不同的是,這些業務是等到公司設立登記完成後,再向業務主管機關申請。
如:E801060 室內裝修業、E601010 電器承裝業。
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檢索系統
https://gcis.nat.gov.tw/cod/codeSearch
Q7:資本額要多少?
A7:
公司、商業目前都沒有最低資本額限制,1 元也可以開公司或商業,但是誠謹建議您,還是要依照公司、商業實際的營運需求設立資本額。
商業的資本額如果不想要進行簽證,可以設定資本額在 25 萬以下,就可以不用經過會計師簽證。
公司則是不論資本額多少都要經過會計師簽證查核。
Q8:地址怎麼選?
A8:
公司、商業登記地址,就像是戶籍地址一樣,登記完成後,政府機關的信函都會寄到登記地址。所以挑選地址有幾個要領:
1. 可以確實收到信件,避免信件遺漏。
2. 避免登記在農業區、工業區等地。
3. 可以登記在自己家,但是要留意後續住家的房屋稅、地價稅稅率會因公司登記後有變動,需要額外再向當地政府稅捐稽徵處申請調整。
4. 目前也有所謂的商務中心可以提供借址登記,如果實在找不到地址,可以登記在商務中心,但需要注意,商務中心不能申請免用統一發票。
Q9:臺北登記眉角?
A9:
臺北市針對營業場所設置預先審查機制,需要到網頁申請審查,填寫預計經營業務,並且準備「建物所有權狀」或「近三個月內第二類建物登記謄本」 ,取得「營業場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與建築管理規定查詢表」才可以登記喔!
營業場所預先查詢網頁
https://www.businesslocationinfo.gov.taipei/BLBQS/
以下項目為強制審查項目,只要登記這些項目,必須列入查詢表審查項目當中
| 1.J702050 舞廳業 | 2.J702060 舞場業 |
| 3.J702070 酒家業 | 4.J702080 酒吧業 |
| 5.J702030 特種咖啡茶室業 | 6.J701030 視聽歌唱業 |
| 7.JZ99020 三溫暖業 | 8.J702090 夜店業 |
| 9.J701010 電子遊戲場業 | 10.J701070 資訊休閒業 |
| 11.F299010 成人用品零售業 | 12.F501050 飲酒店業 |
| 13.F501060 餐館業 | 14.F501990 其他餐飲業 |
| 15.JF01020 按摩業 | 16.JF01030 腳底按摩業 |
| 17.JF01010 傳統整復推拿業 | 18.JZ99110 瘦身美容業 |
| 19.J801030 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 | 20.J802010 運動訓練業 |
| 21.JA01010 汽車修理業 | 22.JA02020 機車修理業 |
| 23.F214030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 | 24.JA01990 其他汽車服務業 |
| 25.J701020 遊樂園業 | 26.JI01010 互動式情境體驗服務業 |
| 27.I301050 實境體感應用服務業 | 28.J701040 休閒活動場館業 |
| 29.JZ99180 寵物美容服務業 | 30.F206050 寵物食品及其用品零售業 |
| 31.H703120 自助儲物空間業 |
Q10:商業何時申請?
A10:
取得縣市政府核發的「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登記預查核定書」準備好租約、負責人證件,所有權證明文件等等,就可以準備送件申請設立登記拿統編囉!
商業設立登記應備文件:
1. 商業登記申請書
2. 商業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
3. 合夥商業之合夥契約書/合夥同意書
4. 合夥人身分證明文件
5. 登記地址租賃契約書或所有權人同意書
6. 所有權證明文件(建物所有權狀、房屋稅單或房屋稅籍證明)
7. (設籍臺北市) 營業場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與建築管理規定查詢表
申請書可以到經濟部的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下載
https://gcis.nat.gov.tw/mainNew/subclassNAction.do?method=getFile&pk=9
或是可以到經濟部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網站線上申請
https://onestop.nat.gov.tw/noss/index/welcome/landing-page/info.do
Q11:公司何時申請?
A11:
在申請設立之前,還需要經過會計師的資本查核取得資本額查核報告書,才能送件申請設立登記。(如登記地址在臺北市,需要取得營業場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與建築管理規定查詢表)公司設立登記應備文件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的文件有所不同,可以參考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s://gcis.nat.gov.tw/mainNew/subclassNAction.do?method=getFile&pk=54&sub=3
Q12:資料送哪裡?
A12:
商業:
商業登記是由各地方縣市政府各自管轄,所以送件時,可以到縣市政府現場辦理,現場都有提供隨辦隨審的服務,當天就可以取得統編。
公司:
公司登記,依照登記地址不同及資本額不同有不同的主管機關。除了商業發展署及特定機關外,六都市政府現場都有提供隨辦隨審的服務,當天就可以取得統編。
Q13:可線上申請嗎?
A13:
可以的!郵寄或是線上申請都可以。
1. 如果要郵寄申請文件,請依照申請的主管機關填寫信封封面,並且需要到郵局購買規費匯票(匯票受款人請到各地方政府、送件主管機關官網查詢),將匯票附在申請文件當中再將信封掛號郵寄寄出。
2. 線上申請,可以到經濟部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網站線上申請,
https://onestop.nat.gov.tw/noss/index/welcome/landing-page/info.do
如果不知道該如何操作,可以點選新手上路,有完整的指引教學,並且規費可以線上繳費。
Q14:多久能開業?
A14:
還不行喔!取得統一編號只是完成第一部分,還沒有發票的開立資格。
需要再向登記地址所在地的國稅局遞交營業人設立申請書,國稅局會發函通知請公司、商業負責人帶大小章、發票章等文件到國稅局辦理「統一發票購票證」 ,取得購票證後,才可以到指定地點買發票並開始開發票。
統一發票代售點查詢https://invoice.ppmof.gov.tw/PSI_Web/PSI0500/PSI0501/
Q15:登記後還要做什麼?
A15:
公司設立登記取得統一編號後,請盡速辦理相關後續事宜,包括勞保及健保投保單位設立(如負責人未投保他處,需轉入新公司);若從事進出口貿易,務必至經濟部國貿署進出口廠商系統(https://fbfh.trade.gov.tw)完成廠商登記;同時,至集保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台(https://ctp.tdcc.com.tw)申報負責人、董監事及持股 10%以上股東資訊。若業務涉及餐飲、食品輸入或加工零售,請至衛服部 FDA 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https://fadenbook.fda.gov.tw)辦理業者登錄。此外,建議申請工商憑(https://moeaca.nat.gov.tw),便於未來線上申辦政府業務。
Q1:什麼是特許業務?
A1:
特許業務,常見於登記營業項目的數字尾號為「1」,需要額外向其他機關申請許可執照才可以登記。
如: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但,某些特定營業項目數字尾號雖然為「0」,但仍是特殊許可業務喔!不過不同的是,這些業務是等到公司設立登記完成後,再向業務主管機關申請。
如:E801060 室內裝修業、E601010 電器承裝業。
Q2:外勞仲介申請?
A2:
公司資本額須達 500 萬元,配置至少一名就業服務乙級證照人員,設有獨立實體辦公室與室內電話,並設立 300 萬元銀行保證金專戶,負責人須無就業服務法或刑案紀錄。流程包含向勞動部申請籌設、公司設立、辦公室現場稽核及執照核發,可從事外國人、港澳陸人士來臺及本國人赴海外就業仲介業務。
Q3:本國仲介申請?
A3:
公司資本額須達 50 萬元,並配置至少一名就業服務乙級證照人員,設有獨立實體辦公室及室內電話,負責人須無就業服務法或刑案紀錄。流程包含向登記地縣市政府申請籌設、完成公司設立登記,並辦理就業服務機構設立及執照申請。業務範圍為仲介本國人於臺灣地區工作。
Q4:菸酒進口申請?
A4:
菸酒進口商申請無資格限制,僅限公司型態經營。流程包含向財政部國庫署申請籌設、完成公司設立登記並取得統編,最後再向國庫署申請菸酒進口商正式設立及執照核發,即可依法辦理菸酒進口相關業務。
Q5:醫材商申請?
A5:
醫療器材商申請無資格、組織限制。流程包含向登記地衛生所申請籌設、完成公司設立登記取得統編,並再向衛生所申請正式設立及執照核發。衛生所人員會到公司登記地址進行訪查,確認辦公環境符合規範後,即可辦理相關業務。
Q6:室內裝修業申請?
A6:
室內裝修業申請無資格限制,登記名稱須標示「室內裝修」字樣。流程為完成公司設立登記取得統編後,向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申請執照。依人員資格檢附建築師、技師或講習結業證明文件。室內裝修分為設計與施工,若同時經營,須各自配置合格專業人員。
Q7:電器承裝業申請(甲專外)?
A7:
電氣承裝業依等級分為甲、乙、丙級。甲級資本額需 200 萬元以上,配置 1名乙級技師及 3 名丙級技師;乙級資本額 100 萬元以上,需 1 名乙級及 1名丙級技師;丙級資本額 50 萬元以上,配置 1 名丙級技師,皆須具合法固定營業場所。完成公司或商業設立後,向登記地縣市政府申請執照,核准後一個月內須加入當地電氣工程同業公會。
Q8:租賃住宅服務業(包租、代管)申請?
A8:
租賃住宅服務業無資本額限制,僅能以公司型態經營,並須配置至少一名專任住宅管理人員。流程為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於核准後三個月內完成公司設立登記,再加入同業公會並繳存營業保證金、完成管理人員聘用,最後於公司設立後六個月內辦理正式設立申請。
Q9:冷凍空調工程業?
A9:
冷凍空調工程業無組織型態限制,依特等、甲等、乙等、丙等分級,資本額自200 萬至 2,000 萬元不等,並須符合相應工程實績或能力及專任技師、技術士人數配置。流程為先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備妥技師證書、投保及訓練證明文件,完成公司及營業登記後核發登記證書,並於一個月內加入冷凍空調工程同業公會。技師需事先到位,且須於許可後六個月內完成設立。
Q1 : 無法扣抵營業稅的情況有哪些
A1 :
1. 取得的憑證非合法憑證.
2. 購買的貨物或勞務 非供本業或附屬業務使用
3. 交際應酬用途的貨物或勞務
4. 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
5. 購買自用乘人小汽車
Q2 : 小規模營業人需要申報營業稅及營所稅嗎
A2 :
小規模營業人由稽徵機關依查定銷售額按季發單課徵營業稅,小規模營業人持稅單向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營業稅。
每月營業額未達200,000 元,經稽徵機關核定免用統一發票的獨資或合夥事業(即小規模營利事業),無須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Q3 : 營業稅的稅率是多少 , 如何計算需繳營業稅
A3 :
目前大多數企業適用的稅率為 5%。出口外銷貨物或勞務,營業稅稅率為0%。內銷的生鮮食品或其他符合相關法條的產品為免稅。
當期所開出的收入(未稅)總額 X 5% = 銷項稅額
當期所申報扣抵的成本費用(未稅)總額 X 5% = 進項稅額
銷項稅額 – 進項稅額 – 上期留抵的進項稅額 = 應繳納營業稅額
Q4 : 若未在限繳期限內繳納營業稅,會有什麼問題
A4 :
營業稅應在單月 15日以前繳納完畢,納稅義務人逾期繳納稅款者,應自繳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每逾 3日按滯納之金額加徵百分之 1滯納金;逾 30日仍未繳納者,除移送強制執行外,並得停止其營業。
Q5 : 營業人於交貨前收取的定金,是否需開立統一發票
A5 :
依加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第 32條第 1項規定 , 營業人若預收定金應先行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 .
Q6 : 發票跟收據可以抵扣營業稅嗎?
A6 :
只有取得進項發票才有機會進行抵扣。收據、估價單、薪資支出等非發票憑證的支出均無法進行抵扣。營業稅由買方負擔,如果對方沒有給我們發票,代表他們沒有代徵代繳營業稅。只有在繳過營業稅的情況下,才能進行扣抵。
Q7 : 營業稅的繳納方式
A7 :
1. 金融機構臨櫃繳納
2. 便利商店繳納
3. 至財政部網路繳納服務平台線上繳納
Q8 : 進口商品貨物如何扣抵營業稅
A8 :
進口商品貨物時,由快遞業者代為繳納各項稅費,貨物提領出倉後,發給快遞業者蓋有海關關防之「海關進口快遞貨物稅款繳納證明」,再由快遞業者持憑向納稅義務人(營業人)收款。
營業人再提供「海關進口快遞貨物稅款繳納證明」進行營業稅扣抵申報。
Q9 : 統一發票書寫錯誤 , 該如何處理
A9 : 營業人若開立統一發票書寫錯誤,應另行開立,並將誤寫之統一發票收執聯及扣抵聯註明「作廢」字樣,黏貼於存根聯上。
Q10 : 營業人有哪些溢付稅款可以申請查明後退還
A10 :
1.因銷售適用零稅率貨物或勞務而溢付之營業稅
2.因取得固定資產而溢付之營業稅
3.因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申請註銷登記者,其溢付之營業稅
Q11 : 申報適用零稅率的營業人,應該檢附那些證明文件?
A11 :
1.經海關-以貨物外銷,其離岸價格超過新臺幣 5萬元,申報經海關出口,應提示出口報單及 invoice 作為申報依據,免檢附其他證明文件送國稅局檢核。
2. 非經海關-
◎以貨物外銷,離岸價格在新臺幣 5萬元以下,委由郵政機構或依快遞貨物通關辦法規定經海關核准登記之快遞業者出口者,申報時應檢附文件為郵政機構或快遞業者掣發之執據影本。
◎外銷有關之勞務,因未經海關通關申報,國稅局未能取得申報資訊,故申報營業稅時應檢附取得之外匯結售之外匯證明文件、交易之合約、Invoice等,以供國稅局檢核。
Q1:營所稅是什麼?
A1:
營利事業所得稅是國稅局對於公司的年度課稅。時間是每年 5 月 1 日至5 月 31 日間。 其與營業稅的差別主要是「課稅對象」不同,營所稅是針對公司,營業稅是針對消費者。
公司、行號的營所稅有哪些不同?
| 公司 | 行號 | ||
| 開發票 | 開發票 | 開收據 | |
| 暫繳申報 | 每年9月上年度應納稅額的一半 | 免 | 免 |
| 稅額 | 課稅所得X 20% | 營業利潤併入個人綜合所得 | 同左 |
| 分配盈餘 | 隔年6月底前分配 | 當年度分配完 | |
| 未分配盈餘 | 加徵稅率5% | 免 | |
要算營所稅應納稅額前,要先算出課稅所得額(見⌈Q2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方式有哪些?⌋說明),再算出應納稅額。
營所稅稅率
⚫ 課稅所得額低於 12 萬以下,免課營所稅
⚫ 課稅所得額大於 12 萬、小於 20 萬,營所稅額 =(課稅所得額-12萬) ÷ 2
⚫ 課稅所得額超過 20 萬,應納稅額=課稅所得額 × 20%
Q2: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方式有哪些?
A2.會計師事務所依客戶實際的帳載狀況,建議最有適合的申報方式,降低查
核的風險,稅務申報方式有以下幾種:
(1) 擴大書審純(限年營收 3,000萬)
結算之純益率低於擴大書審純益率。各行業之純益率詳查下方網
址
https://service.mof.gov.tw/public/Data/statistic/std/zhtw
/download.html
課稅所得額= (營業收入+營業外收入) x 書審純益率應納稅額 = 課稅所得 x 20%
課稅所得額在 12 萬元以下:免稅,不需繳納營所稅
(2) 所得額標準
帳證齊備,結算後之純益率需低於所得額標準純益率(各行業之純
益率詳查下方網址
https://service.mof.gov.tw/public/Data/statistic/std/zhtw/
download.html),抽查機率低。
課稅所得額= 營業收入x 所得額標準 + 營業外收益 – 營業外
費損
應納稅額= 課稅所得x 20%
(3) 同業利潤標準申報(類似懲罰性)
無法提示帳證時採用,補稅風險非常低。
課稅所得額=營業收入x 同業利潤標準 + 營業外收–營業外費損
應納稅額= 課稅所得x 20%
各行業之純益率詳查下方網址
https://service.mof.gov.tw/public/Data/statistic/std/zhtw
/download.html
(4) 查帳
年營業額 1億以上,國稅局查核機率偏高。
課稅所得額= (營業收入+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與
非營業費用及損失)
應納稅額= 課稅所得 x 20%
(5) 會計師稅務簽證
依據《營利事業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所得稅辦法》,下列各營
利事業,其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委託經財政部核准登記
為稅務代理人之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
i. 金融保險業。
ii. 公開發行股票之營利事業。
iii. 依原獎勵投資條例或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或其他法律規定,經核准享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營利事業,其全年營業收入
淨額與非營業收入在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
iv. 依金融控股公司法或企業併購法,合併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
的企業。
v. 不屬於以上四款,其全年營業收入淨額與非營業收入在新臺
幣壹億元以上者。
課稅所得額=(營業收入+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與非
營業費用及損失)
應納稅額= 課稅所得 x 20%
◆根據《所得稅法》第 5 條,不同的所得額,有不同的課稅標
準:
12 萬元以下:免徵稅額
12~20 萬元:(課稅所得額-12 萬元)× 1/2
20 萬元以上:課稅所得額 × 20%
課稅所得額在 12 萬元
Q3:什麼是一套帳?
Q4:什麼是暫繳?
A4:
暫繳的法源是所得稅法第四章【稽徵程序】第一節【暫繳】第六十七條,主要是輔助結算申報的即時徵繳,也就是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營利事業,於每年的九月,先行計算其應納稅額,並繳納。暫繳目的在於減輕應繳稅的公司在年度結算申報時,可減輕一次負擔大額稅款的壓力。公司在9月先行繳納去年應納本稅額的一半,到隔年度結算時,即可用來抵當年度結算申報應繳的稅額,多退少補。
Q5:股利分配與不分配的差異?
A5:
公司若年度結算後有盈餘,可透過公司的股利轉給股東個人,即股利分配;同時也要依公司章程訂定按獲利分給員工酬勞;若有累積虧損要先彌
補虧損後才分配。
⚫ <要分還是不分配股呢?>
◆ 分配:
i. 每位股東需繳納 2.11%的健保補充保費。(股利低於2 萬則免)
ii. 隔年 5月股東需將自己分配到的股利金額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稅率每人不同,您可參考個人的綜所稅稅率(見[註解]說明)。
◆ 不分配:稅法規定隔年會對營業人加徵 5% 營利事業所得稅
[註解]
可以選擇採用「合併計稅」及「分開計稅」這 2種方式,由納稅義務人自行選擇有利的課稅方式。
1.合併計稅
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按全戶股利合計金額的 8.5%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應納稅額,每一申報戶可抵減金額以 8萬元為限。如果以抵減限額 8萬元除以抵減率 8.5%反算,全戶股利及盈餘金額約 94萬元以下的納稅義務人,可全額享有抵減稅額。如果可抵減稅額大於應納稅額,也就是股利及盈餘可抵減稅額抵減應納稅額後仍有餘額,這個餘額是可以退稅。
2.分開計稅(稅率偏高者)
無論納稅義務人或配偶的各類所得採合併或分開計算稅額,全戶股利不計入綜合所得總額,以全戶股利合計金額按 28%單一稅率分開計算稅額,再與其他類別所得的應納稅額加總,計算應繳(退)稅額。
Q6:營業人租車用營業租賃和融資租賃。
A6:
概要說明主要差別為營業租賃就像租車,車子是屬於出租公司,融資租賃就像分期付款買車,承租人列為資產與負債。
| 租賃型態 | 營業租賃 | 融資租賃 |
| 所有權 | 出租人 車輛屬於出租公司 | 期滿歸承租人(像分期購買) |
| 期滿處理 | 期滿可續租,若不租就還出租公司 | 期滿可買下車輛,也可不買 |
| 風險 | 出租人承擔資產的折舊、毀損、跌價 | 承租人承擔資產的折舊、毀損、跌價等風險與報酬 |
| 會計處理 | 租金支出 | 列為租賃資產,需攤折舊 每期支付租金時,一部分償還本金,一部分支付利息 |
| 營業稅 | 租金支出的發票可扣抵 | 貨車、客貨車可扣抵 自用小客車不可扣抵 |
| 稅務 | 租金為租金費用 | 初期開立整筆租金發票,承租人須分期支付 |
| 營所稅 | 為租金支出 | 折舊費用,融資租賃的自用乘人小汽車折舊計算限額,在計算折舊費用時。 購車成本最高以 250萬計算 |
Q7:為什麼會有股東往來?
A7:
「股東往來」就是公司與股東之間的金錢往來,可能是股東先幫公司墊款、或公司先借錢給股東。股東往來借方金額表示公司借錢給股東,需設算利息。股東往來貸方金額表示股東借錢給公司。若股東借錢給公司,也要算利息而利息支出需開立扣繳憑單。
實務上股東幫公司代墊款項,例如股東先替公司付交際費,股東尚未請款,即產生股東代墊;股東短期可能需要資金,先向公司調用即產生股東向公司借款。
Q8:出差機票可以入帳嗎?
A8:
出差要有報告單(表單參考下載https://608cpa.com/#download),寫清楚日期、地點、拜訪對象、內容,沒有這些文件就不能認列成公司費用。
(1) 國內住宿費:要有統一發票、收據或旅行社代收收據+明細。
(2) 國內膳雜費(免附憑證),總經理/經理/廠長及以上職位:每天700 元內。其他員工:每天 600 元內。
(3) 國外膳宿雜費住宿需有憑證。
(4) 大陸地區:同國外差旅標準辦理。
(5) 交通
o 國內線機票:要有票根或電子票+登機證,遺失要航空公司證
明。
o 國際線機票:要有行程證明(票根/電子票)、出國證明(登機證/護照影本)、付款證明(購票單/代收收據)。可由航空公司搭機證明替代。
(6) 火車/汽車/捷運:有票根或購票證明。
(7) 計程車:可由出差人簽名證明。
Q9:營所稅中的「帳載結算金額」和「自行依法調整」後金額有什麼不同?
A9:
法源:營利事業所得查核準則第 2條
帳載結算金額(會計所得):營利事業之會計事項,參照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處理準則及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等法規據實記載,產生帳載的結算財務報表。
自行依法調整後金額(課稅所得):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其帳載事項與所得稅法、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等法規不符或不合常規者,應於申報書內自行調整之。
Q10:交際費限額
A10:
基本條件
(1) 必須有憑證(統一發票、收據、清單等)。(2) 要與業務有關才能認列。
(3) 超限部分處理:若交際費超過法定限額(如下表),超出部分應在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時,進行帳外調整剔除。
(4) 有年度金額上限(如下表),超過的部分不能列費用。
| 類型 | 計算基礎 | 一般申報上限(千分比) |
| 一般行業 | 全年進貨淨額 | 3,000萬元以下________元×1.5‰ |
| 3,000萬零 1元至1億5000萬元以________元×1‰+15,000 | ||
| 1億5000萬零 1元至6億元_________元×0.5‰+90,000 | ||
| 6億零1元以上_______元×0.25‰+240,000 | ||
| 一般行業 | 全年進貨淨額 | 3,000萬元以下______元×4.5‰ |
| 3,000萬零1 元至1億5000萬元以_______元×3‰+45,000 | ||
| 1億5000萬零 1元至6億元________元×2‰+195,000 | ||
| 6億零1元以上______元×1‰+795,000 | ||
| 勞務業 | 勞務淨額 | 900萬元以下________元×10‰ |
| 900萬零1元至 4,500萬元_______元×6‰+36,000 | ||
| 4,500萬零1 元以上______元×4‰+126,000 | ||
| 外銷業 | 外銷結匯 | 經營外銷業務取得外匯收入________元×2% |
| 3,000萬元以下______元×6‰ | ||
| 運輸業 | 運輸淨額 | 3,000萬零1 元至1億5,000萬元_______元×5‰+30,000 |
| 1億5,000萬零 1元以上______元×4‰+180,000 |
Q1:新成立的公司一定要加保勞健保嗎?
A1:
公司的員工人數只要達到 5 人,根據 勞工保險條例第 6 條 就必須成立投保單位,只要有僱用員工(含全職、兼職、工讀生),公司依法必須幫員工加保勞保、健保,否則會有罰則。
Q2:公司成立後多久內要辦理勞健保?
A2:公司成立後,應於僱用員工到職當天辦理開辦勞健保作業。若遲延,發生事故時雇主需自行負責相關給付,還可能遭罰。
Q3:負責人(老闆)自己要不要加勞保?
A3:公司負責人 不是《勞工保險條例》所定義的「勞工」,因此 勞保並非強制加保;若公司員工人數達五人以上並成立投保單位後,負責人可以選擇加勞保;若負責人有從其他公司受僱,並已有勞保,也可以維持原先的勞保身分。
Q4:公司只有老闆一個人,沒有員工,需要辦勞健保嗎?
A4:
勞保:老闆不是「受僱勞工」,不屬於勞保強制對象,可加入職業工會的勞保。
健保:視為「自營業者」,必須用公司名義去幫自己加健保(類似自雇者)如果你原本就從別家公司受僱,那就不用重複加保。
Q5:新創立公司要準備哪些文件才能幫員工加保?
A5:
公司第一次替員工加保前,必須先向勞保局/健保署申請「設立投保單位」。
1. 公司登記文件
•公司設立登記表影本(或變更登記表)
•公司執照/法人登記證明
•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設立投保單位申請書(表單可從勞保局、健保署網站下載)
•勞工保險投保單位設立申請書
•健保投保單位設立申請書
員工加保時必備文件
1. 勞保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加保申請表•身分證影本
•勞動契約(部分分局會要求)
•員工到職證明(例如到職日期的書面文件)
2. 健保
•全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加保申請表
•身分證影本
•若有眷屬要加保 → 需提供戶口名簿或結婚/出生證明影本
Q6:勞健保費用比例如何分攤?
A6:
• 勞保:公司 70%、員工20%、政府10%。
• 健保:公司 60%、員工30%、政府10%。
公司需先墊付全額,再從員工薪水中扣繳應分攤的部分。
Q7:工讀生或兼職人員需要加保嗎?
A7:
需要。只要有勞雇關係(即領薪水),無論工時多寡,都必須加保。
Q8:員工如果已在其他地方有投保健保,公司還需要幫他保嗎?
A8:
健保只能有一個主要投保單位,若員工已在其他公司或軍公教單位加保,則新公司不用再為他加健保。但勞保部分仍要由新公司加保,不可規避。
Q9:公司每月勞健保費怎麼繳?
A9:
勞健保局每月會寄繳款單,公司需在規定期限內至銀行或便利商店繳款,也可申請銀行轉帳代扣。
Q10:若公司未依規定替員工加保,會有什麼後果?
A10:
若被檢舉或勞保局查核,會被要求補辦並補繳保費及滯納金;若員工在未投保期間發生事故,雇主須負全額賠償責任。
Q1:什麼是「扣繳」?
A1:
扣繳是指公司支付薪資、權利金(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獎金、營利所得(現金股利、股票股利、盈餘分配)稿費、租金、利息、退職所得(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等款項時,依法先扣下應繳的稅額,並代為繳交給國稅局。
Q2:新成立的公司什麼時候需要辦理扣繳?
A2:
只要公司開始有支付薪資、租金、利息或專業服務費等,就必須依規定辦理扣繳。
Q3:薪資扣繳稅率怎麼算?
A3:
(1)可按照全月給付總額依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扣繳,或按照全月給付總額扣繳5%,由納稅義務人選擇一種辦理;每月薪資如採分次發放者,應按全月給付數額之合計數計算扣繳稅額,每月應扣繳稅額不超過 2,000元者,免予扣繳。
(2)獎金、津貼、補助款等非每月給付之薪資及兼職所得,按其給付額扣取 5%,免併入全月給付總額扣繳;自 100年1月1日起扣繳義務人每次給付金額未達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之起扣標準者(114年度為 88,501元),免予扣繳。
Q4:支付專業服務費(例如會計師、設計師)要不要扣繳?
A4:
要,通常依「給付所得」性質扣取 10% 或 20%,並開立扣繳憑單給對方。
Q5:支付房租給房東需要扣繳嗎?
A5:
若房東是個人,需扣繳 10%(扣繳稅額超過 2,000 元以上時須辦理扣繳),並繳交至國稅局。若房東是公司法人,屬開立發票,不需扣繳。
Q6:公司支付利息給個人或同業,需要扣繳嗎?
A6:
公司向個人或同業借貸,支付利息給境內所得人扣繳率為 10%,境外利息所得人扣繳率為20%。
Q7:公司股東分紅(盈餘分配)要扣繳嗎?
A7:
1. 自87 年1月1日起公司分配股利或合作社分配盈餘給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分配給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時,不論分配的股利或盈餘係屬 87年度以後或86年度以前之盈餘,於給付時均不需辦理扣繳。
2.公司分配股利或合夥事業盈餘給非境內居住的個人或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的營利事業時,按下列原則辦理扣繳:
(1)99年 1日1日起至 106年12月31日:扣繳 20%。
(2)107年1月1日以後:一律扣繳 21%。
Q8:扣繳稅款要在什麼時候繳交?
A8:
原則上每月 10 日前,將上個月的扣繳稅款繳至國稅局,並填報扣繳憑單。
Q9: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所得時,未依規定扣繳稅款,會受到什麼處罰?
A9:
扣繳義務人如果沒有依照所得稅法第 88條規定扣繳稅款,國稅局除通知扣繳義務人於期限內補繳應扣未扣或短扣的稅款,以及補報扣繳憑單以外,還會按照應扣未扣或短扣的稅額處 1倍以下的罰鍰。如果扣繳義務人仍沒有於期限內補繳應扣未扣或短扣的稅款,或未按實補報扣繳憑單時,國稅局則按應扣未扣或短扣的稅額處3倍以下的罰鍰。但如果應扣未扣或短扣的稅額在新臺幣 3,000元以下,而且已經在期限內補繳稅款及補報扣繳憑單,則免予處罰。
(所得稅法第114條第 1款)
(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 6條第1項)
Q10:公司每年需要辦理哪些扣繳申報?
A10:
每年 1 月底前,須將上一年度所有扣繳憑單資料(薪資、租金、利息、股利等)申報給國稅局,並提供受款人扣繳憑單。
Q1:什麼是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A1:
補充保險費為全民健康保險制度下,針對「非經常性收入」如獎金、股利、租金、兼職等課徵的附加保費,用以提升負擔公平性與永續性.
Q2:費率是多少?
A2:
一般保費費率:5.17%: 。 這部分是以經常性薪資(月薪)為主,由投保單位和被保人共同負擔.
補充保費費率:2.11%: 。 這部分是針對經常性薪資以外的所得加收的保費 .
Q3:哪些對象要繳?
A3:
投保單位(公司):若每月支付的薪資總額超過員工投保金額總額,對超出部分需繳 2.11% 補充保費。
個人(被保險人):若收到六類特定所得(如獎金、股利等),就由給付單位扣繳補充保費。也就是說,當雇主繳納補充保費時,需要繳納兩部分的補充保費:公司行號的 2.11% 補充保費,以及員工的 2.11% 補充保費。
Q4:補充保費適用的「特定所得」有哪些?
A4:
有六類特定所得須扣補充保費,包含:
1. 年度累計獎金超過當月投保金額 4 倍
2. 單次兼職收入超過基本工資
3. 執行業務所得單次超過 NT$20,000。
4. 利息所得單次超過 NT$20,000。
5. 股利所得單次超過 NT$20,000。
6. 租金收入單次超過 NT$20,000。
Q5:補充保費該怎麼計算?
A5:
公司端:每月支付薪資總額、獎金總額–當月員工投保薪資總額 × 2.11%。
個人端(由給付單位代扣):超出門檻的金額 × 2.11%,例如超過 2 萬或獎金超過 4 倍投保金額的部分。
Q6:繳納方式與時限?
A6:
補充保費由給付單位扣繳後,應於給付隔月月底前向健保署繳納,並列印繳款書辦理。未依規扣繳或繳納會有罰則(補繳本體加上 1倍罰鍰,逾期再加罰)。
Q7:有哪些情況可以免扣或申請退費?
A7:
免扣情況:如無健保身分的外籍、在職學生(附證明)、低/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
可退費情況:有誤扣、重複扣、同筆收入誤分類等情形,可向健保署申請退費。
Q8:個人是否需自行申報?
A8:
不需要。補充保費是由給付單位就源扣繳開始繳納並申報,個人在報稅時也會列在報表中,不需另行申報。
Q9:為什麼年終獎金、股利變少?是被扣補充保費嗎?
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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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項目為強制審查項目,只要登記這些項目,必須列入查詢表審查項目當中
Q10:有什麼節稅或避免被多扣的方式?
A10:
• 將大額股利、租金分批或拆帳發放
• 將兼職或演講酬勞分期給付
• 規劃獎金發放時間與投保薪資配合
• 簽訂租約時協商補充保費負擔方
• 確認個人符合免扣條件者,主動提出證明給給付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