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22-1,你申報了嗎?⚠️
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是公司負責人最容易忘記的「法定申報月」!
公司法第22條之1規定:公司必須每年定期將「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超過10%的股東」名單,以電子方式申報至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平臺。變動後15天內也要補報,否則最高可罰30萬元!
✅ 誰一定要申報?
– 有限公司 及 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
– 持有已發行股份或資本總額10%以上之股東
✅ 要申報哪些資料?
– 姓名/名稱、國籍
– 出生年月日/設立登記日期
– 身分證明文件號碼
– 持股數或出資額
– 其他主管機關指定事項
申報平台(超簡單3步驟)
🔗 https://ctp.tdcc.com.tw/decl/auth/main
- 登入經濟部商業司帳號
- 勾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10%以上股東
- 上傳最新資料並送出(全程免費)
為什麼現在就做?
✅ 避免被主管機關主動稽查罰款
✅ 讓公司資訊公開透明,提升信譽
✅ 僅需每年花10分鐘,卻能省下數萬元風險
小提醒
– 2026年申報期間:3月1日~3月31日
– 忘記申報=直接開罰,千萬別等到4月才慌!
公司法22-1不是選擇題,是必答題!
現在就打開連結檢查你的公司是否已申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