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新創與中小企業必讀:員工投保、退保時機一次搞懂

新創公司、中小企業及個人經營者在員工到職或離職時,最容易忽略的就是勞健保的投保與退保時機。正確在當日申報,才能保障勞工權益並避免罰款與後續困擾。

 

📌 員工投保基本原則

被僱用的勞工(不論工作時間長短),雇主都必須於到職當日為其申報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並於離職當日申報退保。

⚠️ 試用期特別提醒 很多公司以為「試用期還沒正式錄用,可以先不加保或等試用通過再申報」,這是常見的重大疏忽!

即使約定試用期,雇主仍必須在到職當日就申報加保,試用期結束後也不得任意延後或忽略退保時機。忽略試用期加保規定,容易被勞保局或健保署查獲並開罰。

 

📌 不同規模事業單位的投保義務

  • 僱用1名勞工(含工讀生及部分工時人員) → 就業保險及職業災害保險為強制投保,勞工保險可自願參加。
  • 僱用5名(含)勞工以上(含工讀生及部分工時人員) → 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職業災害保險全部為強制投保。

⚠️ 未依規定申報的罰則

未申報加保者,除需負擔應繳保險費的4倍及10倍罰鍰外,還必須賠償勞工所受損失。另依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會被處2萬元至10萬元罰鍰並公布違規事由。

 

📌 假日到職、離職的特殊處理

員工到職或離職當日若適逢週休二日、國定例假日、紀念日、勞動節,或因颱風、豪雨等天然災害而停班,投保單位可在放假結束後的次一上班日申報加保或退保。

但必須同時提具到職、離職相關證明,此時保險效力仍自到職、離職當日起算。

⚠️ 常見錯誤提醒 只在實際出勤日才申報、假日隔天才申報卻未附證明、忘記試用期也要當日加保等,都可能導致罰款或員工權益受損。

 

💡 專業建議 員工投保與退保時機看似簡單,實際上與薪資調整、退保申報高度相關。建議每次員工異動(尤其是試用期)時就確認時機,或直接交由專業團隊協助處理,避免衍生不必要的罰款與行政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