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新創與中小企業必讀:薪資調整申報時機一次搞懂

✅ 新創公司、中小企業及個人經營者在調整員工薪資時,最容易忽略的就是勞健保投保薪資的申報時機。

✅ 若未依規定申報,不僅可能產生罰款,還會影響後續退保申報與員工權益。

✅ 掌握正確申報時機,能讓您的薪資調整更順利,也能大幅降低合規風險。

 

📌 薪資調整申報基本原則

被保險人平均月薪資總額有變動時,投保單位應於法定申報調整期限(每年2月及8月底)前填具投保薪資調整表申報。

為即時反映員工薪資所得,您也可以按月或按季申報調整,均屬合法。

 

📌 勞工保險條例規定的申報時機

若薪資在當年2月至7月調整 → 應於當年8月底前通知保險人。

若薪資在當年8月至次年1月調整 → 應於次年2月底前通知保險人。

調整後的投保薪資自通知之次月1日生效。

建議至少每半年(每年2月及8月)以最近3個月平均月薪資總額覈實申報,但薪資有變動時也可隨時申報調整,並非只能在2月及8月才能辦理。

 

⚠️ 特殊情況不得調整投保薪資

被保險人因傷病住院、應徵召服兵役、因傷病請假留職停薪、因育嬰留職停薪、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年資滿15年被資遣、或職業災害醫療期間終止勞動契約並退保後自願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者,在加保期間不得調整投保薪資。

上述情況下投保薪資不得低於第1級(29,500元),分級表第1級有修正時,勞保局會自動調整(部分工時、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職業工會低收入會員除外)。

⚠️ 常見錯誤提醒:只在每年2月及8月才調整、特殊留職停薪期間仍申報調整、未依最近3個月平均薪資申報,都可能導致後續退保申報問題。

 

💡 專業建議:薪資調整看似簡單,實際上與勞健保投保、薪資調整申報、員工退保申報高度相關。建議每次調整薪資前先確認時機,或直接交由專業團隊協助處理,避免衍生不必要的罰款與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