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號登記在桃園市,要注意公共意外責任險規定!

許多創業者在桃園市申請公司或商業(行號)登記時,常忽略一項重要規定:部分特定行業在申請設立登記時,必須一併檢附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險單。

若未事先投保並備妥相關文件,可能影響登記案件的審核進度。

 

📌 哪些行業必須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依據《桃園市公共營業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自治條例》規定,下列公共營業場所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娛樂及特種行業

  • 特種咖啡茶室業
  • 歌廳業
  • 舞廳業
  • 舞場業
  • 酒家業
  • 酒吧業
  • 夜店業

 

美容及健康服務業

  • 瘦身美容業
  • 美容美髮服務業
  • 飲酒店業
  • 傳統整復推拿業
  • 按摩業

 

休閒娛樂場所

  • 遊樂園業
  • 視聽歌唱業(KTV)
  • 資訊休閒業
  • 錄影節目帶播映業
  • 理髮業
  • 三溫暖業
  • 一般浴室業

 

教育及運動場所

  • 電影片映演業
  • 短期補習班業
  • 撞球場
  • 健身中心
  • 保齡球館

 

特定規模餐飲及零售場所

  • 餐飲場所總樓地板面積達 200 平方公尺以上
  • 商場(店)或百貨公司總樓地板面積達 500 平方公尺以上

 

其他經桃園市政府指定之場所

 

📄 申請設立時需檢附什麼?

若經營上述行業,於申請公司或商業登記時,應檢附:

✔ 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險單

建議於送件前先向保險公司完成投保,以免影響設立進度。

 

⚠️ 哪些情況可以免附保險單?

雖然營業項目相同,但部分情況可免附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險單:

 

美容及傳統整復相關

以下業別免附:

  • 美髮
  • 美甲
  • 美睫
  • 新娘秘書
  • 國術館

 

運動場館類

若非下列場所:

  • 撞球場
  • 健身中心
  • 保齡球館

則可免附保險單。

 

餐飲業

營業場所樓地板面積未達 200 平方公尺者:

  • F501060 餐館業
  • F501030 飲料店業
  • F501990 其他餐飲業

可免附保險單。

 

零售業

營業場所樓地板面積未達 500 平方公尺者:

  • F399990 其他綜合零售業
  • F301010 百貨公司業
  • F301020 超級市場業

可免附保險單。

 

📌 小結

桃園市公司或行號設立時,除了確認營業項目及地址是否合法外,也應特別留意是否屬於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的行業。

建議在申請設立前先確認:

✔ 是否屬於強制投保行業
✔ 營業場所面積是否達到法定標準
✔ 是否需於送件時檢附保險單

事前確認相關規定,可以避免補件或延誤設立時程,讓創業準備更加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