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公司或行號僅從事「仲介本國人在台灣工作」,可申請一般就業服務業,與跨國仲介相比,門檻較低,但仍需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才能營運。
📌 基本申請條件
申請就業服務業(本國人力仲介),需符合:
- 須登記營業項目:
✔ I701011就業服務業 - 可由公司或行號申請
- 最低實收資本額 新臺幣 50 萬元以上
- 至少配置 1 名就業服務專業人員(具證照)
- 公司或行號登記地址,不得有同業登記於同一地址
📌 相較跨國仲介,無保證金要求,設立門檻較低。
🧭 申請流程
- 辦理名稱及營業項目預查(經濟部)
- 向所在地勞動主管機關申請「籌設許可」
- 辦理公司設立或商業登記(取得統一編號)
- 再申請「設立許可及執照」
📌 完成設立許可後,方可正式營業。
💰 規費與主管機關
- 主管機關:各縣市政府勞動局
- 審查費:500 元
- 證照費:2,000 元
⚠️ 申請重點提醒
- 專業人員需具備就業服務相關證照
- 登記地址不可與同業重複
- 各縣市申請文件略有差異
👉 建議申請前先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確認應備文件。
📌 小結
本國就業服務業申請門檻相對較低,但仍需經過籌設與設立兩階段審核。
👉 提前確認人員資格與地址條件,有助於申請流程更順利。